自燃问题频发,三项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原创 文/崔力文 时间:2020-05-13 13:18

没有绝对安全,新能源车就没有未来。

5月已经过半,气温也在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攀升,无论怎样我们又在喧嚣中迎来了炎炎夏日。在此背景之下,电动汽车“自燃”问题的集中爆发,使其看似并不可靠的安全性再次成为了风口浪尖上的舆论焦点。

因此为从根本解决这一困境,5月12日工信部发布GB 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进一步提高优化了对电动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增加了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要求,了解新能源汽车自燃的朋友应该知道,新能源汽车自燃的源头基本可以归咎于动力电池(少数除外),有了电池系统热事件提醒之后,车主能够第一时间知道车辆有自燃风险,提前离开车辆,避免生命受到威胁。

因为客车具有载人多,电池容量大、驱动功率高等特点,电动客车安全要求标准要远远高于电动汽车安全标准,增加了高压部件阻燃要求和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考核要求,一句话概括,因为是公共交通工具,涉及到多人的生命安全,所以要千方百计的避免自燃,任何重大安全事故的苗头都不能出现。

动力电池要求重点强化了电池系统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特别是标准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总体来看,此次全新发布的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还是针对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在发生事故后的安全问题,毕竟没有绝对安全新能源车就没有未来。至于本次新标准对于各家车企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老实说,目前终端销量较好、已然位居行业头部的车企而言,基本能够满足这三项标准所规定的目标。但是对于那些技术积累相对薄弱的中后部传统新能源车企与新势力而言,相对影响较大。

此外据悉,三项强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而之所以会有将近8个月的缓冲期,是为了让车企更好的适应,同时清理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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