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兵之计?奥迪“一个销售公司”背后的动作

原创 文/杜余鑫 时间:2017-05-27 23:34

“一个销售公司”的承诺固然可以安抚经销商的情绪,但这更像是奥迪在中国收回控制权的重要契机。

“原本应该12月份就下发的商务政策,到现在还没正式签订,停止提车卖车无论是对一汽还是奥迪AG都是不利的。”一位奥迪经销商负责人告诉《每日汽车》作者说,奥迪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安抚经销商情绪,让提车、卖车回归到常态,其他合资、利益分配的都是后话,毕竟4年的时间变数太大。

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话对处在当前境况的奥迪来说,再合适不过了。在面对穷追不舍的奔驰、宝马,奥迪必须尽快化解内部矛盾,特别是与经销商的矛盾。“之前进口车是有订单就提,现在基本上不提进口车了。”上述奥迪经销商负责人表示,这件事情拖得越久,对经销商、一汽、奥迪都不利,特别是奥迪。妥协,大家都心照不宣,先把事情缓下来,其他的事情可以再商量。

甚嚣尘上200余天的上汽奥迪合资事件因“5·19共识”的签订暂告一段落,不过对奥迪而言,其动作才刚刚开始。5月26日,奥迪中国总经理魏永新主动与媒体沟通释放信号,再次重申“5·19共识”中的“一个销售公司、一个网络”的共识,强调这一直以来都是奥迪的梦想,并对这个协议的达成感到颇为意外和惊喜。

不难理解,“一个销售公司、一个网络”意味着现有奥迪经销商未来有更多的新产品可以销售从而增加收益,同时经销商无需面对两张网络、不同商务政策等多头管理的苦恼;对于上汽奥迪而言,意味着他们起步期就有一个成熟而丰富的经销商网络,能更快取得收益。

就一汽-大众来说,他们不用担心新建销售网络的竞争问题,避免两张网络的内耗;对于奥迪品牌而言,更是意味着用统一标准、统一的展厅、统一的品牌形象对外,避免内耗和消费者混淆,有利于保证豪华品牌的高端性和落实奥迪的全球战略,看起来这是一个四方共赢的最佳局面,也可以看作是四方妥协之后的结果。

这个共识的达成,几乎扫清了上汽奥迪继续向前发展的障碍。魏永新透露,奥迪在华实现90万辆,与上汽奥迪是否启动,没有任何关系,奥迪计划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与上汽的合同谈判并签署正式协议,之后还需要考虑怎么让新车落地,涉及到新车型的设计研发以及生产准备等环节。

然而对于“一个销售公司、一个网络”这句话的解读,官方一直未作出最详细的说明,不过从奥迪方面层层动作不难发现这背后的用意,“一个销售公司”的承诺固然可以安抚经销商的情绪,但这更像是奥迪在中国收回控制权的重要契机。

目前,奥迪在中国的销售公司是的全称是“一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奥迪销售事业部” ,是一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一定程度上不能看做是一个销售公司的范畴。加之2015年一汽奥迪总部将从长春搬迁到北京,也为奥迪中国集权买下了伏笔,因为从奥迪品牌进入中国伊始,这个事业部就一直负责奥迪品牌在中国的全面运营,而奥迪方面在这其中只有10%的股份。但是核心技术和车型投放等关键部分和领域仍然掌握在奥迪AG手中,这是奥迪最大的筹码。

所有的动作的苗头都指向了新的销售公司。魏永新表示,他们在与一汽集团签订的未来增长计划中,有计划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开展移动出行和数字化服务。然而在上汽集团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也透露,上汽与奥迪的合作将会以创新的理念,建立一个崭新的智能出行和数字化营销、服务的平台,并会充分利用好奥迪现有的线下资源,满足用户不断提升的各方面需求,争取实现各方共赢。

“我们相信有一些或者说有很多产品是可以利用这一个销售公司去运营的。”魏永新说,虽然现在这个构架还尚未清晰。那么,这个负责移动出行和数字化服务的销售公司,是否就是奥迪所指的“一个销售公司”呢?新成立一个销售公司是否符合规定,会不会遇到政府的反垄断调查,这也是行业比较关心的问题。

魏永新对这个问题到是充满信心,他表示,一般而言一个销售公司有15项核心职能,奥迪会针对其中重点几项进行评估,看是否符合政府规定。如果有不符合的,会把这些职能拿出来,剩下符合政府规定的职能,统一到一个销售公司中。魏永新称:“落实这个确实有一定的风险和挑战,但肯定会落实。”

本月20日,奥迪全球市场和销售董事冯德睿在接受媒体访谈时也透露,“希望建立一个上汽、一汽、奥迪三方股权平衡的合资公司,此合资公司将担负品牌管理、销售等职能。关于新的销售公司主要职能,魏永新也进行了解读,他表示,新的销售公司是对销售网络和销售标准进行管理。奥迪希望,在未来的销售公司中,奥迪中国将扮演一个核心角色,并与经销商利益一致。“作为主导者,我们希望去协调三个产品提供方,与经销商达成高度共识。”

另外,也有大众方面的经销商表示,上汽奥迪没有放弃设立销售渠道,并称上汽奥迪未来经销商必须母公司集团同时有销售上汽大众和奥迪经验。同时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在现有奥迪车型几乎都导入一汽的情况下,凭借上汽的实力和强势的地位,上汽很有可能复制南北大众的做法,拥有车型设计和研发的自主权。

既然这样,应该如何满足“一个销售公司、一个网络”的条件?难道说奥迪中国想通过这个新的销售公司,整合两边的渠道,或者在奥迪中国体系下,设立一汽奥迪和上汽奥迪销售事业部,共用一个网络,这是否也是符合“一个销售公司、一个网络”的共识呢?

倘若事件的格局向这方面发展,对奥迪而言也将面临着如何平衡三方股权和利益关系的难题,渠道内耗在中国市场上栽跟头的事情并不少见,马自达、奔驰、捷豹路虎都是鲜活的案例。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个新的销售体系下,一汽-大众奥迪销售事业部的部分权利将被奥迪中国收回,而这将有助于奥迪在中国取得更多的话语权。

【注意:文章版权归属汽车公社,严禁未经授权私自转载,否则追究法律责任,需转载请联系官方微信号:汽车公社】
2
评论专区:
最新评论

汽车公社

一句话点评

C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