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开谴责的阎秉哲

原创 文/林嘉浩 时间:2021-01-16 12:35

虽然对于阎秉哲来说,前任留下的坑才是这次暴雷最大的原因,但是作为掌门人也必须要填好这些坑,才能算是一个成功的继任者。

对于阎秉哲来说2020年显然不是他的幸运年。

他怎么都不会想到在他接任华晨集团的第601天,华晨集团就被法院裁定破产重组,而第654天会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1月12日晚,上交所发出《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晨集团)及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阎秉哲、时任总会计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高新刚予以公开谴责。

本次处罚主要事项涉及到4方面违规,包括信息披露、履行承诺、风险排查、风险化解与处置等方面。上交所表示,华晨集团的违规行为虽属个案,但市场关注度高、负面影响大,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投资者和市场信心,影响了债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当依法依规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整整十页纪律处分决定书充满着对华晨汽车的不满和谴责。

据上交所查实,华晨集团主要存在以下4个方面违规。

一是未及时披露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重大诉讼及有关资产被司法冻结、重要子公司股权被转让等影响偿债能力和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

二是在华晨集团偿债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及债券还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未遵守募集说明书承诺,未经受托管理人同意即进行资产转让及质押。

三是未按规定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风险排查及信用风险管理,在债券兑付关键时间点,多次拒绝受托管理人现场访谈请求,拒绝提供资金证明材料。

四是在偿债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制定风险化解与处置预案,也未及时就相关兑付风险及处置进展作出提示。

阎秉哲作为华晨集团董事长以及法定代表人,不仅是公司日常经营更是决策的主要负责人,而未能勤勉尽责,未能积极督促华晨集团依法合规履行各项义务,对违规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而华晨集团时任总会计师高新刚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物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未能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华晨集团相关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而对于阎秉哲而言,最大的问题在于面对困难和危机时没有及时披露风险和信息。

延后信息披露,或许是为了弱化利空影响,但对于资本市场信息意味着却给了投资者上市公司“不敢负责”的市场印象,更是给消费者错误的。其实只有上市公司严格遵纪守法,不仅在本职业务上恪尽职守,在证券市场信披方面也诚实信用,如此才能赢得社会、市场和投资者信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但显然华晨汽车所代表的上市公司已然没有了这样的

根据2020年2月14日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由于受到公开谴责后一年内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将受到影响,因此公开谴责是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纪律处分中最为严厉的一种。

根据上交所通报2020年沪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查处情况,2020年全年,上交所共发出公开谴责43份,同比增长7.5%;公开认定47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称董监高),同比增长88%。整个商业社会在2020年呈现出了更加浮躁的态度。

事实上,此次华晨集团引起监管层的公开谴责,正是由于旗下债券违约导致最终潜藏的债务危机爆发,随后华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截止目前,华晨集团旗下存续14只债券,总余额共172亿元。

华晨中国财报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华晨中国营收达14.5亿元,净利润达40.45亿元之多。不过,如果除去华晨宝马贡献的高达43.83亿元净利润,华晨中国将亏损3.4亿元。2019年,华晨中国利润达67.62亿,其中华晨宝马贡献76.26亿元。这意味着,除掉华晨宝马贡献的利润,华晨中国自主品牌等其他业务亏损了8.64亿元。

对于华晨来说,信誉似乎已经不是一件重要的事了,无论是产品还是企业做事方法,都没有努力的痕迹。虽然对于阎秉哲来说,前任留下的坑才是这次暴雷最大的原因,但是作为掌门人阎秉哲也必须要填好这些坑,才能算是一个成功的继任者。

随波逐流,每个人都可以,碌碌无为,也不是一件难事,在过了山海关的土地上,我们希望让我们看到一个希望,让投资不过山海关成为一句笑话。不过从现在来看,这句话依旧有着它自己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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